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
来源:农业农村部 | 作者:中农德胜 | 发布时间: 2021-05-11 | 4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明确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方面,包括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智慧农业等”。

2021年5月8日,农业农村部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明确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方面,包括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智慧农业等”。


一、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

01 乡村富民产业

鼓励社会资本开发特色农业农村资源,积极参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集约化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生产服务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利益联结紧密的建设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民族、文化与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发展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加快农业品牌培育,加强品牌营销推介,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品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村产业。

 

02 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提升行业机械化、标准化水平,助力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和田头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共同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和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打造农产品物流节点,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

 

03 智慧农业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智慧农业,推进农业遥感、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控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鼓励参与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提供信息服务。鼓励参与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村治理、社会文化服务等信息化水平。鼓励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推进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04 农业对外合作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外农业投资合作,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经营粮、棉、油、糖、胶、畜、渔等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境外农业合作园区,与国内农业生产形成有益补充;参与农业服务出口,集成有关农业生产要素,提供面向问题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带动农资、农机、农产品加工等领域产能走出去;参与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建设,创新农业经贸合作模式、对接有关规则标准、培育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国际营销促销网络,培育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二、创新投入方式

01 完善全产业链开发模式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加快全产业链开发和一体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开展规模化种养,发展加工和流通,开创品牌、注重营销,推进产业链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衔接,推进种养业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业等渗透交叉,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鼓励社会资本聚焦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链条,补齐产业链条中的发展短板。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机生产、销售、应用等产业发展,壮大农业机械化产业群和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下乡进村,建分支机构、生产加工基地等,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02 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

各地要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推动设立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振兴基金。鼓励有实力的社会资本结合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和投资情况规范有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的行业优势,积极稳妥推进基金项目储备、项目推介等工作,鼓励相关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和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